甲方:赤峰武林参茸有限公司赤峰额尔敦鹿场
乙方:
签约地点:赤峰市红山区
赤峰市武林参茸有限公司是内蒙古鹿产品经营、加工的骨干企业之一,也是额尔敦鹿场的控股单位。目前武林参茸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七家子公司和若干骨干控股公司加盟的企业方阵,正稳步向前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就鹿类系列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级别
乙方为甲方指定的
省
市
县唯一经销商(按国家行政区划分标准所属的全部区域)。
二、经销条件
1
、乙方应有流动资金人民币壹拾万元以上。
2
、乙方应具有一定经验的专门市场营销人员。
3
、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德,能严格遵守本经销协议。
4
、乙方应具有全面启动所辖区域市场的能力。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如果产品质量问题出现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货价值总额的
2%
作为乙方的宣传、销售扩展市场、标准计量局抽检查费用,以利于更好的发展公司的事业。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开拓市场需要的合法有效的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做严密的区域市场保护,不得再以任何形势、任何方式向乙方经销地区进货,防止各种串货行为,否则,甲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造成所有的相关经济损失。
5
、甲方每半年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调整一次供货价格,产品价格如有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属销售区域的市场监督检查。
7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对销售给乙方的商品的品种进行调换,以保证乙方销售的正常运行,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首批进货贰拾万元人民币。
2
、乙方有在其经销区域内独家经销和在本区域内发展经销商的权力。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
4
、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销售甲方开发的新产品的优先权。
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积极维护鹿类系列产品市场价格的稳定。可根据特别情况进行调整。
6
、乙方在本区域内发展经销商,甲方须协助发展提供相关手续,具体管理、运行由乙方自行制定。
7
、乙方必须严格按指定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不得经销非武林参茸公司鹿场的鹿类系列产品。如乙方违规运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没收非武林参茸公司鹿场的鹿类产品,并罚款壹万元。
五、提、运货
1
、订货:
为便于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少量产品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备货,大量产品应提前十五天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乙方货款到甲方后,甲方最迟不得超过一周发货。(如遇不可抗原因除外)。
2
、发货:
甲方提供货款总额的
3%
作为乙方的运输费用,除此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收货:
收货时乙方工作人员须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签字后的送货单或长途运输单作为接收货物的有效凭证。
4
、调换:
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必须验收,如有包装等质量问题,乙方可在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甲方(须留有原样),甲方负责调换,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因仓储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调换。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可续签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赤峰武林参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赤峰额尔敦鹿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农行赤峰松山区
开户行:
支行钢铁街分理处
帐号:
242201040000160
帐号:
农行介记卡号:
9559981892339438714
电话:
0476
—
8341515
电话:
传真:
0476
—
8369483
传真:
网址:
www.wulinshenrong.com.cn
Email:www.wulinshenrong@126.com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赤峰市红山区